是小说塑造了我们对于反面角色的印象吗?


警告:某个不是天生连环杀手但对自己的认识有偏差且有幻想的人,也许会被小说里描绘的连环杀手富有魅力的人物角色吸引,并决心成为一名连环杀手。这样的人比会选择正确时机作案的杀手更容易抓获,但在他被抓之前,必会发生可怕的事件。


本文选自亚当·莫顿《论邪恶》,河南大学出版社/上河卓远文化出品。




虚构vs现实

文 | 【美】亚当·莫顿

译 | 文静


到目前为止我都在尽力讲述事实。我描述了真实的人做罪恶的事所处的情境。但是在书本和电影中也有由虚拟角色为实现虚拟目的所做的罪恶行为。我们能从故事中读到人生。我们的社会生活和政策都由书本、电影和传记塑造。我们从一长串故事中认识历史,故事会指引我们抑或蒙蔽我们。

情节需要反面角色,反面角色的心理要符合情节。无人能知什么能让我们对某些描述感到满意。小说中人物的心理特征必须与心理分析的心理特征紧密联系。也就是说,当用作讲故事或解释事件时,我们要觉得这一类型的故事大致能说得通,在我们非常满意的情节和我们感觉能给予想象力很好的、基于现实的解释之间必须有紧密的联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一个好的故事能让我们洞察人为什么会做某些事。完全不是这个意思。一个吸引人的故事主线能引发我们思考人会频繁地做他们很少做的事,为了他们很少理会的缘由。当前文化中的形象让我们认为谋杀者或者犯会潜伏在深巷或隐藏在灌木中,然而事实上他/她也有可能是我们的配偶、叔叔,或者嫂子。父母对于恋童癖者的认识更倾向于电影《M就是凶手》(1931年弗里兹·朗拍摄的电影。在1951年由约瑟夫·鲁西重制后依旧惊悚)中彼得·洛饰演的形象而不是隔壁亲切的男子。虚构的情景虽然可怕,却在安抚人心,因为它并没有削弱我们对身边事物的信心。而且它不需要我们凭借本能绞尽脑汁地去理解一个熟悉的人如何做出无情的行为。

。它们描绘出残酷的集中营守卫,,瑞尔夫·法因斯所扮演的集中营司令官歌德就是很好的例子)。当然这些都是存在的,而且对情节的发展很重要。但这样的描述却漏掉了重要的中间环节的人,即普通的行政管理人员,这些人不重视细节,缺乏想象力且服从权威。让一大群普通的角色随着情景发生变化并非易事;这样的做法越成功,越让许多读者心烦意乱。并不是觉得扫兴而是疑惑:。

我不会挨个去讨论以上的例子。我唯一会涉及的是对连环杀手的可怕描述。我将重点关注汉尼拔·莱克特的故事。

长久以来,我们都有关于侦探调查的故事。从柯南·道尔到雷蒙·钱德勒再到鲁丝·伦德尔,侦探故事的形式很固定。某个人被杀害,读者要思考谁是凶手。许多证据指向嫌疑人可能的动机,因此出现两类相互关联的疑问:为什么该角色会犯罪以及他是如何做到的。夏洛克·福尔摩斯让你更关注犯罪的方式,鲁丝·伦德尔则让你更关注犯罪动机。但在所有经典的侦探故事里“方式”和“动机”是紧密联系起来的。随着题材的演变,每个故事中出现的受害者会增加。尽管最后揭露的动机相对来说很清晰:某人想要某样东西,另一个人不想让某样东西被发现,某人想报仇。性与金钱,秘密与耻辱。

在20世纪70年代,一种新型的谋杀进入了人们的视野——连环杀手。一直以来都有连环杀手。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开膛手杰克就是典型的案例,但连环杀手的形象并未被公众认为是典型的一类可怕的形象,直到相对近期。。正因为动机的神秘性,这类话题更令人害怕。理解这类罪犯很难,他们会变成如同吸血鬼或狼人之类的残暴怪兽。小说中连环杀手的形象将这种半人的属性和传统杀手的属性融合起来,让侦探去揭示动机和手段,其结果是情节精巧诡谲且有早期恐怖虚构作品的影子。

用这种形式来设计小说有一个问题。人物角色应该解释得通,但问题是罪犯也许会是天生如此而不是具有某种动机。在文学作品中没有明确动机的反面人物并不少见。但剖析罪犯心理是侦探小说的核心。在汉尼拔·莱克特的系列故事中作者托马斯·哈里斯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在托马斯设计的故事中一般有三个主要角色:一个心理病态的连环杀手、一个侦探,还有莱克特。莱克特自己就是一个连环杀手,但他同时也是一个精神科医生。,侦探们会造访并得到他第一手关于连环杀人的经验以及精神病理学的知识。这样的设计有两大好处。第一,莱克特能说出杀手的动机,尽管他所说的可能不合逻辑,但就他精神科医生的身份来说是权威的。第二,,他能呈现出比较清晰的人格特点:超高智商以及对于他人的性格和动机异常敏锐。,涉及悲惨的童年,对性别的困惑之类的。这个故事如果没有莱克特的个性所呈现的专业性和人格魅力就会令人失望沮丧。杀手的心理由其他人的理论剖析清楚再现,不用我们直接处理。(在《沉默的羔羊》中有一个简洁的情节转折。杀手错误地认为自己是变性人,或者说莱克特是这样确信地告诉我们的。因此我们透过莱克特的可靠描述来审视杀手自己不可靠的描述,从而读懂杀手所想。)在这种错综复杂的心理描述中,动机有没有意义就不重要了。

在这里,直觉和理性思想之间有一股牵引力。侦探小说经常涉及冷静艰难地对于犯罪方式的可能性推敲和掩盖犯罪的可能性的分析,以及对于罪犯的思想和感情的较为温情、模糊的感受(一个好的侦探会果断地使用非常规的方式了解到罪犯的常规思维)。研究思维的哲学家很清楚思想和本能之间的联系有多复杂。从20世纪80年代起,他们就在争论是否我们是像物理学家解释星球运动那样通过理论来解释行为从而了解他人,还是通过我们头脑里对他人想法和感受的再加工来了解他人。发展心理学家加入了这场争论,如今我们知道了很多儿童理解他人想法的方式。大多数参与辩论者都认同清晰的概念思维和纯粹的感情共鸣同时存在并且都是必要的,我们对于他人的很多想法都发生在介于两者之间既令人困惑又似是而非的区域。

第一部汉尼拔·莱克特的小说《红龙》很好地契合了哲学和心理学对于理论与直觉的争论,在成书时,这场辩论才刚刚开始。威尔·格拉汉姆是一名前FBI调查员,他直觉超常敏锐,能记住犯罪场景和关于凶手的零碎事实,直到以一种他无法解释的方式突然理解凶手的思维,凶手的思想在他脑中生动地浮现在直觉中,他确切地知道杀手是怎样的人以及他接下来要做什么。他正是通过这种直觉的跨越抓住了汉尼拔·莱克特。莱克特虽然聪慧过人,但数年之后依然对格拉汉姆如何成功抓住自己疑惑不解。他不明白这个特别的人是如何采取行动的。

莱克特对人的动机和感情有一种超自然的理解能力,这主要是基于他超凡的智慧以及对人情感的冷漠。从他与别人的对话和信件中可以看出他能以一种诡异的方式直击情感的核心,而且也不会为他人设身处地地着想。,对他人毫不在乎,但却拥有完善的人性理论知识,这使得他几乎能准确地模拟出人心所想,因此经常能完成反应迟钝技艺不精的常人无法完成的事。,因此在普通人的社会中成功地活着对他来说并非易事。

汉尼拔·莱克特认为他和威尔·格拉汉姆拥有相似的灵魂。。。他这样想是因为他不明白理解一个人的思维和在脑中模拟他人思维有何不同。他认为格拉汉姆是通过思考“我将如何做?”来预测凶手的行为,而忽视了他自己不擅长的将自我投射到他人处境中的能力。

但整个小说的前提和莱克特对于格拉汉姆的推测一样不合情理。事实上,小说的前提和这个推测是颠倒的。这一系列书籍是建立在人可以进入连环杀手的大脑并且凭直觉了解他人性格的假设上的。所以正如莱克特认为的理论能完成我们需要直觉才能完成的事一样,莱克特系列小说假设直觉能完成所有我们需要理论来完成的事。这里的理论不只是旧的直觉理论,而是高科学含量的精神病理学。为了符合这样的构想,小说需要塑造具有个人风格和特点的杀手。每个杀手以一类特定群体作为目标,并以其作为杀手的独特标签将受害者杀害。极少有真正的凶手会这样做。绝大多数连环杀手以相对广泛的群体为目标,他们拥有不同的性别、取向、年龄,杀害的方式也是随机选择的。拥有鲜明特征的杀手通常拥有一种能有效找出目标的方法,有时也偏爱性。当一个现实中的杀手确实具备了鲜明特征时,某些不寻常的碎尸抛尸的特征就出现了。媒体会对这类案件大肆报道,通常是因为这些相对罕见的案件很符合小说中的经典形象。

人们认为连环杀手和杀手一样拥有独立的心理特征以及一种富有艺术感的方式,从而能使直觉很强的人了解和预测,这种想法的吸引力来自于把连环杀手看作残暴的怪物和丰富个性的结合体。在连环杀手的小说类作品中这两部分假设都是需要的,但事实上,连环杀手远比这些假设更难理解。首先,。他们更多的是拥有一种圆滑的社交手段并习得一定话语和社交的技巧,这对于喜欢通过一些行为暗示推断他人性格的人来说非常实用。,通过一些简单的交互动作让你相信你在和一个真正富有情感的人交流。,因为一些杀手能很好地对他人产生同情心,他们也会产生幻觉。他们从某种程度上能正常社交,但他们能巧妙地避开众人,实施一些固定的投机取巧小伎俩。他们通常独来独往,与他们联系的也大多是心智不健全的人,他们不需要太多相互理解。

我在论证的是我们对于连环杀手的印象是由小说塑造的。这种塑造有以下几点很危险。在过去,一个连环杀手发现自己犯了谋杀案,会不知如何是好,经常备受煎熬,仍会继续犯罪,但和其他人一样,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样。然而现在他也许会想:“我是一个连环杀手;我有一种深刻且有趣的心理;我有自己的鲜明特征和个性。”因此他需要一个特征和个性;他需要用一种有个性的方式犯案,去获得某种标签或者谜团。如果这样做能让凶手采取可预见性的模式并铤而走险,那还是有利破案的。但也有危险。怪诞的特征也许会让变得比以往更残暴。最大的危险在于谜团会制造出新的杀人狂魔。某个不是天生连环杀手但对自己的认识有偏差且有幻想的人,也许会被小说里描绘的连环杀手富有魅力的人物角色吸引,并决心成为一名连环杀手。这样的人比会选择正确时机作案的杀手更容易抓获,但在他被抓之前,必会发生可怕的事件。

《论邪恶》

【美】亚当·莫顿 著

文静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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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亚当·莫顿(Adam Morton),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哲学教授,曾在英国布里斯托大学担任哲学教授多年,著有《实践中的哲学》(1995)和《被理解的重要性》(2002)。

内容简介

长期以来,邪恶虽令心理学家、哲学家、小说家和剧作家们深深着迷,但其概念依旧极其难以言说,《论邪恶》一书可谓是一段拨开邪恶多面性的、既令人叹服又惴惴不安的旅程。

什么是邪恶?什么驱使人们做出可怕的事情?如果能够对它进行解释,我们是否会将它曲解?我们能否想象连环杀手的心理?或许这种心理无法描述?邪恶是否依赖于善的对立面,正如宗教所说的,因恶致恶?

亚当·莫顿提醒我们在使用这个词的时候要提高警惕,任何对邪恶的解释必须要帮助我们理解三件事:邪恶缘何而生;为何邪恶经常在平凡事件和日常情况下发生;我们如何被视为邪恶。、《吸血鬼猎人巴菲》、连环杀手,亚当·莫顿引用多种绝佳例证,提出观点:邪恶发生在与邪恶对抗的内部心理障碍崩塌时。他也向我们介绍了噩梦般的人,例如阿道夫·艾希曼和汉尼拔·莱克特,并提示我们虽然这些人的行为惨无人道,但只有将其视为人类行为的一部分才能使我们更进一步正确理解邪恶。

《论邪恶》一书令人激动不已、发人深省,对于任何对此题目感兴趣的人而言都是一本必要的读物,在同等程度上既吸引我们,又能让我们产生排斥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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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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