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酒泉人民法院又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员“黑名单”!(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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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第十四期)





       为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線德明,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 农民,住金塔县三合乡大柳林村1组68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7712110638。

拒不履行支付买卖合同纠纷案款36000元的法律义务。


运玉花,女,汉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无业,住酒泉市肃州区福华馨苑3-1-211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02197001023042。

拒不履行支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款65000元的法律义务。



李生智,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个体,住金塔县南清华园6-3-331室。

公民身份号码65220119480601411X。

拒不履行支付租赁合同纠纷案款57625元的法律义务。


赵清孝,男,汉族,甘肃省永靖县人,农民,住金塔县羊井子湾乡榆树井村2组11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926197112091579。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62900元的法律义务。


柴金霞,女,汉族,甘肃省民勤县人,农民,住金塔县羊井子湾乡榆树井村2组11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32219700910082X。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62900元的法律义务。


殷占虎,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三合乡天潭村1组48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8403100617。

拒不履行支付运输合同纠纷案款41480元的法律义务。


陈番珑,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三合乡下新坝村1组13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851116065X。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30389元的法律义务。


易明珠,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金塔镇上杰村7组63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7108200311。

拒不履行支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款60147.83元的法律义务。


刘国金,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鼎新镇新民村3组36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8603181853。

拒不履行支付劳动合同纠纷案款13063元的法律义务。


陶玉生,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无业,住金塔县文化街36号3栋442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4401190059。

拒不履行交付房屋的法律义务。



杨文林,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无业,住金塔县金塔镇西苑南小区6-252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7402282012。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101800元的法律义务。


王术兰,女,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个体,住金塔县金塔镇西苑南小区6-252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7811091620。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101800元的法律义务。


刘洪明,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金塔镇西苑南小区10-202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7701022210。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573500元的法律义务。


石红,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镇金色阳光小区A6-131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6712202415。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573500元的法律义务。


孙建军,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鼎新镇新民村4组10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7008211814。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573500元的法律义务。


杨生礼,男,汉族,甘肃省瓜州县人,无业,住瓜州县布隆吉乡潘家庄村一组38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6198704110834。

拒不履行支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款501993元的法律义务。


赵磊,男,汉族,酒泉市肃州区人,无业,住酒泉市肃州区北环东路12号楼531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102198802180616。

拒不履行支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款501993元的法律义务。


段珠林,男,汉族,甘肃省瓜州县人,农民,住瓜州县西湖乡四分村一组45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6197605200215。

拒不履行支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款501993元的法律义务。



倪兴虎,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无业,住金塔县三合乡天潭村四组37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7309200617。

拒不履行支付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款115131元的法律义务。

钱俊文,女,汉族,甘肃省永登县人,无业,住金塔县三合乡天潭村四组37号。

公民身份号码620121197811247221。

拒不履行支付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款115131元的法律义务。


杨军,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西坝乡西移村三组47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7011131612。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5443元的法律义务。


李孝,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 农民,住金塔县鼎新镇进化村2组。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6703141817。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35892元的法律义务。


何龙,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金塔镇中杰村五组33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7607070312。

拒不履行支付买卖合同纠纷案款43916元的法律义务。


倪学英,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三合乡天潭村四组54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5506080619。

拒不履行支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款41671.91元的法律义务。


、246号

赵晞江,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个体工商户,住金塔县金塔镇营泉村3组。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8709290855。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433925元的法律义务。


王占山,男,汉族,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农民,住金塔县航天镇西和村5组。

公民身份号码622301196704298093。

拒不履行偿还民间借款42912元的法律义务。


白生俊,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金色阳光家园A区6号楼102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6805040814。

拒不履行支付买卖合同纠纷案款44250元的法律义务。


倪兴福,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三合乡天潭村三组33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7010180615。

拒不履行支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款62878.64元的法律义务。


李建业,男,汉族,甘肃省永登县人,农民,住金塔县大庄子乡上八分村林场。

公民身份号码620121198306106932。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22000元的法律义务。


李永军,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东坝镇大坝村9组。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8110140818。

拒不履行支付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纠纷案款100000元的法律义务。


柳福音,女,汉族,甘肃省庄浪县人,农民,住金塔县航天镇大湾村三组60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726198405061684。

拒不履行支付健康权纠纷赔偿款4143元的法律义务。


白寅升,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三合乡下新坝村五组28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7502020618。

拒不履行支付房屋租赁款3700元的法律义务。


马国兴,男,回族,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金塔镇中杰村5组5号。

公民身份号码620525197302122030。

拒不履行支付追偿权纠纷案款20000元的法律义务。


马存梅,女,汉族,甘肃省永登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中东镇中午村3组43号。

公民身份号码620121196708256926。

拒不履行支付健康权纠纷赔偿款4468元的法律义务。


王生福,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无业,住金塔县环城东路9号90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560621141X。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56000元的法律义务。


岳光,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无业,住金塔县环城东路6号10栋66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7103082619。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56000元的法律义务。


高启国,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环城东路9号95室。

公民身份号码620421197610246413。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56000元的法律义务。


王玉梅,女,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西坝乡张家墩村五组68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7707211661。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96043元的法律义务。


王学荣,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中东镇团结村6组7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6702091213。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20000元的法律义务。


候世俊,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中东镇营田地村1组8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8102201211。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27000元的法律义务。


景红龙,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古城乡旧寺墩村7组35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8504231456。

拒不履行支付买卖合同纠纷案款12000元的法律义务。


肖占军,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西坝乡晨光村四组。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6503101618。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6572元的法律义务。


万金山,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无业,住金塔县西苑小区5-331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6112300310。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313000元的法律义务。


刘月新,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 农民,住金塔县鼎新镇进化村2组。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8110111814。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31550元的法律义务。


丁玉国,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金塔镇营泉村二组71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7402280359。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43830.99元的法律义务。


陈万云,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金塔镇营泉村二组51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660428031X。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43830.99元的法律义务。



殷宏伟,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金塔镇营泉村三组29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8602080356。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24758.92元的法律义务。


谭凤海,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金塔镇营泉村三组25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7111270310。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24758.92元的法律义务。


范云,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无业,住金塔县电影公司家属楼二楼。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8110061239。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252525元的法律义务。


王金萍,女,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无业,住金塔县和顺苑2-202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7401071221。

拒不履行支付不当得利纠纷案款18000元的法律义务。



石生成,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无业,住金塔县西苑南小区1-312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560802161X。

拒不履行支付劳务合同纠纷案款5275元的法律义务。


田跟宝,男,汉族,甘肃省陇西县人,农民,住金塔县生地湾农场一分厂。

公民身份号码622425197304253532。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51670元的法律义务。


刘炳吉,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福馨园小区1号楼2单元3楼东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6902011636。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51670元的法律义务。


伍宗耀,男,汉族,甘肃省通渭县人,农民工,住金塔县金塔镇建新路169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42419640120343X。

拒不履行返还原物及支付案件诉讼费1000元的法律义务。


汪忠祥,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羊井子湾乡双古城村9组10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6512212811。

拒不履行支付买卖合同纠纷案款6524元的法律义务。


赵明柱,男,汉族,甘肃省金塔县人,农民,住金塔县航天镇永胜村2组29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3197004222014。

拒不履行支付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款20900元的法律义务。


代作彬,男,汉族,四川省资阳市人,现住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石桥铺平坡村7组。

公民身份号码511023196612180296。

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款70000元的法律义务。


代俊,男,汉族,四川省资阳市人,现住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石桥铺平坡村7组。

公民身份号码511023199402150279。

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款284000元的法律义务。


杨志勇,男,汉族,四川省资阳市人,现住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团结乡明星村6组。

公民身份号码511023196911202192。

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款105396元的连带法律义务。


周明凡,男,汉族,四川省资阳市人,现住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石桥铺镇平坡村7组。

公民身份号码511023198211050170。

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款105396元的连带法律义务。


蔡长青,男,汉族,江苏省滨海县人,现住江苏省滨海县五汛镇汛西村一组98号。

公民身份号码320922197002271714。

拒不履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款300000元的法律义务。



郭飞隆,男,汉族,陕西省神木县人,现住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割蛇壕二号街坊602号。

公民身份号码152725196604240011。

拒不履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783071.5元的法律义务。


孟克达来,男,蒙古族,甘肃省肃北县人,现住甘肃省肃北县鱼儿红乡金沟村。

公民身份号码622124197310142414。

拒不履行抚养费纠纷案件执行款7900元的法律义务。


、42、43、45号

牛文军,男,汉族,甘肃省敦煌市人,现住甘肃省敦煌市沙州镇先锋巷11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03197606060010。

拒不履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五案执行款共计286300元的法律义务。


鲁兵,男,汉族,甘肃省高台县人,现住甘肃省高台县罗城乡常丰村六社25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225197403162416。

拒不履行健康权纠纷赔偿款13000元的法律义务。


赵玉斌,男,汉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现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新兴乡新义村3组。

公民身份号码230223197311121919。

拒不履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783071.5元的连带法律义务。


吴英,男,汉族,甘肃省肃北县人,现住甘肃省肃北县党城湾镇城关村167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4197501082231。

拒不履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款33000元的法律义务。


任晓杰,男,汉族,甘肃省肃北县人,现住甘肃省肃北县党城湾镇教育路6号楼2单元401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124198104282218。

拒不履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50000元的法律义务。


、61号、66号

张磊,男,汉族,甘肃省酒泉市人,现住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相洪村二组12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02199109262618。

拒不履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三案执行款共计34000元的法律义务。


宁生彪,男,汉族,甘肃省肃北县人,现住甘肃省肃北县党城湾镇东山村四组15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4198501012019。

拒不履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款27000元的法律义务。


董晓敏,男,汉族,甘肃省肃北县人,现住甘肃省肃北县党城湾镇金地花园8号楼2单元502室。

公民身份号码62212419890513221X。

拒不履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50000元的法律义务。



郑先金,男,汉族,甘肃省天祝县人,现住甘肃省肃北县党城湾镇青山道村二组10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326196207125834。

拒不履行离婚纠纷案件执行款9500元的法律义务。


许树元,男,汉族,甘肃省肃北县人,现住甘肃省肃北县石包城乡一组16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4197511142816。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33000元的法律义务。



王新龙,男,汉族,甘肃省肃北县人,现住肃北县党城湾镇教育路南8号楼2单元301号。

公民身份号码622124199010092215。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9000元的法律义务。


雷细旺,男,汉族,福建省福安市人,福建省福安市溪尾镇坎下村 。

公民身份号码352202197104286339 。

拒不履行损害公司利息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款600000元的法律义务。


王纲,男,汉族,甘肃省白银市人,家住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大水头路22号楼3单元301室。

公民身份号码620403197204300012。

拒不履行偿还借款17000元的法律义务。


肃北县河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肃北县马鬃山镇,组织机构代码55626099-1。

法定代表人:文得明,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620121196706256615。

拒不履行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款552000元的法律义务。


肃北县置业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肃北县马鬃山镇梧桐井铜金矿,组织机构代码:68153895-6。

法定代表人:封彦法,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12923196208012078。

拒不履行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款1374795元的法律义务。


酒泉市浩源水利电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地为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环东路4号。

法定代表人:窦生荣,男,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622102195502061814。

拒不履行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款131430元的法律义务。


、52、65号

肃北金兆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地为甘肃省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镇,机构代码:59953570-5。

法定代表人:许学贤,该公司董事长。

拒不履行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款2735129.52元的法律义务。


、335、510号

金塔县诚真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20921200004202。

法定代表人:,男,汉族,该公司总经理。

公民身份号码352227197007305195。

拒不履行支付合同纠纷案款及劳动报酬款197065.5元的法律义务。



金塔县万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生地湾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21675905166B。

法定代表人:郭秋霞。

嘉峪关鑫正贸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酒钢尾矿坝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20200200024427。

法定代表人:李宁。

拒不履行支付合同纠纷案款1237519.2元的法律义务。


惩戒措施:

       一、上述自然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对上述自然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行为,、工商信用系统以及发改、财政、税务、国土、房产、海关等部门,联合实施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和办理信用卡,限制其开办新公司和投资入股,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限制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

      三、对违反禁令高消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对个人10万元以下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一七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