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请奔跑


他像一头笨拙的大象在人群中走动,对任何事物的内在机制都怀着孩童般的好奇。在他眼中,世界就像一个巨大的发条玩具,生活在齿轮的转动中演绎。

— 加西亚·马尔克斯

 


今日廿七,流莺漂荡,弄影摇晴,友人远归,相约让每个人都吃得起汉堡包的东大门Wallace,谈笑风生,说好的是这样,可动车晚点,只好将重逢交给时间,向道路尽头张望,夕阳沉稳,有序晕出一片橘黄,我半蹲在公车站牌下,抽烟,像张家辉在等古天乐出现。

 

半晌,他风尘仆仆地赶来,是小马本泽马没错了,浅褐色的头fá,耳钉在闪光,superme的腰包,超级自我,脸蛋线条分明,夕阳镶出一道金边,又厚又薄的嘴唇,稍微冲淡了略显冷酷的表情,右手拖着一只米黄色旅行箱,约莫幺捌零出头的一位男士,小马就跟在他身后,脚蹬回力布鞋。

 

穿过人潮,小马站在我面前,放下行李,伸出手臂,我俩紧紧拥抱,完事后,周围已是另一副光景,换了一波赶路的人,连夕阳也发生了位移,我拎起他的行李,走吧,时间不早了,请你吃饭,老地方,蜜汁手扒鸡。小马说好,确实饿了。

 

老规矩,双人套餐,加鸡,小马很快地掏出行动电话,打开云端支付软体,但快不过我的现金,cash,实体经济,唯快不破,是谁说实体经济不行了,real economy才是最real的,keep real。总之我付了钱,应该的。

 

等餐来,像宫崎骏老师的电影,我们约定,不提往事,不谈感情,不聊未来,only当下 ,只有当下,活在当下,说说当下吧,于是相顾无言,缄默覆满餐桌。当下根本不值一提。小马十指交叉抱拳,托着下巴,这个姿势让我想起三年前的小马,虽然在时间流体中艰难穿行了这么久,身形也有所扭曲,但有些举止,骗不了人。

 

是体育课,小马在打球时挨了冒,直接让人扇趴在地,下场后他就坐在台阶上,憋了口气,十指交叉抱拳,托住下巴,两只手臂弯曲搭在膝盖上,双腿张得很开,让人感觉恶心,因为他腿毛实在茂密。我就劝小马,没啥,打球嘛,这种事都很正常了。可他比我矮了一个头,完了还冲我拽,能忍吗?能,有什么不能,不然你能咋地,上去也冒人家一个?那算了,不治本,咱俩在这守着,等球滚过来的时候,我拿上了咱就赶紧跑,我让他们打个球。

 

后来呢,我俩也不打了,就搁场边等,可球始终没往我们这边来,太阳下山,他们散了,我和小马也回公寓去了。当然,我跟小马当然不是学生,只是租的房子刚好在学校旁,我们都毕业两年了。

 

我一直搞不懂,小马怎么想的,怎么会想着,把人家的球拿走呢,况且,他也不一定跑得过人家,被逮到,只能是一顿毒打。我就问他,那么做,究竟图啥?刺激,好玩,体验被人追逐的快感,我没胆抢银行,抢个球,我还是敢的。那万一让人撵上了呢,你想过后果吗?想过,当然想过,顶多挨顿打呗,可这跟被逮捕的感觉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你不懂,谁还没个反派梦,不敢杀人防火抢银行,也就只能这样了。哦,原来是这样,我认识小马这么久,头一回听他说起,想不到他有这样的古怪需求。这种事你干过几次?干过许多次,但没有一次有人追上来。为什么。我也纳闷呢,可能都觉得是我个神经病,不敢追上来,又或者是,追了几步,就不追了,没劲,现在的人真没劲,modern life is rubbish。那简单,你上街随便找个人,给他一拳,撒腿就跑,那人肯定追你。呵,你以为,我没这么干过?别说给人一拳,我就是把人手上的手机直接扒走,那人也懒得追上来。这倒让我挺惊讶的,瞬间觉得,小马像个艺术家,他在努力完成他的行为艺术,可他的搭档却总掉链子。也是了,现在的人都太冷漠太麻木,没有人愿意陪你玩。

 

喂,喂,鸡来了,你他妈在想啥啊。哦,鸡来了,我一想起和小马的过去,思绪就完全不在这,餐来了,像姜文老师的电影。


我和小马,联合起来,对一只赤裸的鸡下手,不留情面,握住她的腿,抚摸,撕扯,旋转,嘴里念念有词,我操,好他妈烫啊,汁液喷溅,皮肉分离,剔骨,要沾点孜然沾点番茄酱吗?小马说,不了,我喜欢纯粹的。

 

直到嚼烂并咽下最后一块可乐里的冰,我和小马从始至终没说过一句话。对视,长久的对视,擦嘴巴,有点油,继续对视,小马的目光在闪躲,我调整姿势,往死里对视,终于,我俩都绷不住了。操他妈的,该聊啥聊啥,啥几把这不聊那不聊的,就他妈聊往事。呵,早这样多好,何必死撑。

 

诶你记得不,那时候,我们去到哪哪哪,那路程的计量可都是按歌算的,一边蹬脚踏车,口袋里揣着MP3,一边听歌,从我家到学校的距离,大概是一首《一路向北》。嗯,单曲循环的话,从我家到你家大概是五首《以父之名》。有次我忘带耳机,听不了歌,就自己哼,哼完一首也差不多到家了。聊开了就好,松绑,一切正常,温和并且安全,柔软并且可信,我俩起身离开Wallace,到屋外透透气,没烟了。

 

在这等会儿啊,我到边上的便利店买包烟。那一起去,我正好也再买包。老板,要两包红七,你别掏现金了,这个我来付。二十八,扫这里。小马点开扫一扫之后,就握住手机愣住了,一动不动,不知道他怎么了,我跟便利店老板一起盯着他。那一刻,我感觉并不简单,小马他似乎在一瞬间顿悟了一切真理,脑电波在来回拉扯,他在与恶龙缠斗,与魔鬼交易,他要将Robert Johnson的灵魂赎回,他要将冰山暖化,他在上帝忘了关灯的走廊上撒尿,他将效果器吞进肚子,吐出只有狗才能听见的电子音符,伟大的红龙与日光蔽体的女人都被他踩在脚下,乱了,乱了,整个晋西北都乱成一锅粥了。突然,只听叫小马一声怒吼。

 

“喂!迈克尔·杰克逊都死了还他妈买什么单!?快跑啊你。”

 

我一下子反应过来,于是和他拿了烟往外飞奔,双臂们前后摆动割开空气,每摆动一次,割出三块风,风再拉拢她的伙伴,加入我们,一起往前跑,还在耳边呼呼响,是风也在喘气,继续割,继续跑,声势浩大,跑出一支队伍,规模不小,个个都有编制,迂回至各个巷子,踩碎地上的水和灯光,不存在丝毫愧怍,便利店老板也够拼,穷追不舍,我们是县城快生活的代表,被风裹挟,又引导着风,一直在跑,天完全黑了,裁判并没有告诉我们该到哪儿撞线,只给了方向,说在月亮下,往那儿冲刺就对了。

 

该死,为一包烟,至于吗?但没得选了,口袋里真没钱,肯定要做啊,不做没有烟抽,只有跑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管他的,跑就完事了,而且,这不正是小马一直以来想要的吗。小马,享受这个属于你的夜晚,我和Clapton都替你感到高兴,run,Ma,run!我们三个人都在跑,风也在跑,光也在跑,BGM是“Hold up,hold on,don't be scared ”,显得悲壮,声势浩大,夜幕下的流动盛宴,是艺术。

 

记不清跑了多久,跑到双腿已不属于自己,此时天微光,月亮隐去,方向迷失,终点模糊,我与小马跑散了,伶俜无依,闹剧落幕,不知小马现身在何处,不知他昨晚是否真的开心,以及,他的回力布鞋还好吗。而我,只想回家睡觉,跑累了,要歇,要歇很久。如果他想,小马知道该如何找到我,是的他应该知道。

 

这一路,我口袋里的烟也跑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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