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台商区再擒获3人酒后驾驶无证7人无证驾驶!

【摩托车专项整治二】

无证、酒后驾驶典型案例曝光

7人因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

被拘留

还有3人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

被查处

典型案例曝光

无 证 驾 驶 曝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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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1日上午9时15分,徐某未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号二轮摩托车行至仑前菜市场路口被大队民警查获。经查,徐某已构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三百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3月21日上午09时25分,王某煌未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号二轮摩托车由张坂往百崎方向行驶,行至通港路仑前红绿灯路口被大队民警查获。经查,王某煌已构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其作出罚款三百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3月22日10时15分,曾某祥未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闽C****L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通港路4公里处时被大队民警查获。经查,曾某祥未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600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3月22日11时20分,骆某江未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闽C****V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通港路4公里处时被大队民警查获。经查,骆某江未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320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3月22日10时10分,谢某波未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闽C****K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通港路4公里处时被大队民警查获。经查,谢某波未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320元并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3月22日上午09时30分,骆某福未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号二轮摩托车由玉埕村往通港路行驶至凯林路口,被大队民警查获。经查,骆某福已构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无牌号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其作出罚款五百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酒 后 驾 驶 曝 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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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1日22时42分,张某饮酒后驾驶无牌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杏秀线东园派出所路段被正在附近执勤的大队民警查获。经查,18岁的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77mg/100ml,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1600元罚款,扣留车辆的处罚。

   3月22日09时16分,姚某友饮酒后驾驶无牌号二轮摩托车经过凯林路口路段被大队民警查获。经查,姚某友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67mg/100ml,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依法对其处以元罚款1500,扣留车辆的处罚。

   3月21日22时55分,李某富饮酒后驾驶无牌号超标电动车经过洛阳镇许庄村路段被正在附近执勤的大队民警查获。经查,李某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38mg/100ml,且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1100元罚款,扣留车辆的处罚。


来源:泉州台商交管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