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高速上危险驾驶的人或将在某一天付出代价

承接话题讨论:高速快车道急刹或者80码的速度长时间占用快车道的人是什么心态?


我国高速公路的总通车里程已经超过13万公里,居世界第一位,高速公路作为交通运输的大脉,极大的方便了物流行业和普通老百姓的出行,但是与之相对应的,我们也要看到,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越来越普遍,而且相对来讲,高 速公路上的事故一旦发生都比较严重,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最根本的原因,是人们没有透彻认识危险,不明确“三点两段定律”,违背《道交法》“预防”原则,凭感觉判断危险。驾驶人在“安全区”没有采取“预防”措施,造成“制动非安全区”没有措施延续,一旦与己发生相遇关系的车辆或行人在“制动非安全区”出错,十有八九会发生事故。为此,我们“三点两段定律”一直以来致力于围绕“预防”对道路行车事故展开探讨。


言归正传,高速公路上由于车速极快,车辆的稳定性急剧下滑,驾驶人的控车难度同样在急剧下滑,因此,任何一点差错就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甚至车毁人亡。


题目中提及的在高速公路快车道急刹或者以80码(应该是80公里/时)的速度长时间占用快车道,如果前者(在快车道急刹)是因为遇到紧急情况,或者不小心操作失误(如在行驶过程中误碰了电子手刹等),还情有可原,而如果是故意为之,那就是“明知故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漠视和不负责任。

需要在这里多插一句,我们很多驾驶员都认为,当车速超过100公里/时,与前车距离小于100米时是可以保证安全的,在前车制动灯亮起时,自己也踩下刹车,这样在前车停下来时,自己与前车仍有一段较长的距离,因为前车也在向前滑动,但实际上这种认识是错识的。因为,如果前车撞上一个体积、质量较大的物体(如隧道口的山体、重型载重货车等),就只能就此停住,既不能及时亮起制动灯,也不会向前滑动,因此,后车要把前车看成是随时可能阻断交通且没有停车距离的静止物体,将自己的车控制在安全路段,这样才能确保安全。


再说后者,以80公里/时的速度长时间占用快车道,我们知道,我国高速公路限速一般都是在80-120公里/小时(个别路段除外),而对于乘用车,正常最低限速都是100公里/时。


如果有人以80公里/时的速度长时间占用快车道,首先说明其主观随意性和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这类人不懂得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法律法规,在驾驶过程中主观随意性严重;心存侥幸心理,为图一时方便,随意占用快车道。并且对占用快车道行车造成的安全隐患认识不到位,从思想上引不起足够的重视,不能够清醒地认识到不按规定车 道行驶、低速行驶的危害性。

这类人在日常开车时基本上也是随意停车、占道情况普遍,自以为是,把马路当成自己家的院子。要知道,在高速公路上,如果低速行驶,尤其是在快车道低速行驶,就会变成其他车辆的障碍,障碍即危险,在时刻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像这样,在高速上危险驾驶的人或将会在某一天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