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了吧?女子朋友圈晒无证驾驶被交警看到.你还敢乱发朋友圈?

东西不可以乱吃……

话不可以乱说……

你知道吗……

朋友圈也不可以乱发!


最近微博上一个女律师火了

因为她的低调炫富而一下子刷遍了社交圈

最后这个女律师还在微博上公开道歉

但是了解事情的人都知道

其实这低调炫富没什么

贬低别人,抬高自己就真的不好了

这个女律师是因为自己的言论不当


比如明里暗里的表示自己无法接受乡下人

还公开调侃前男友的身体素质……


作为一个律师应该更知道什么叫“谨言慎行”

因此,她这些偏激又炫富的言论

被网友们diss了

所以以后大家还敢乱发朋友圈吗?

除了这事儿之外


浙江建德市的一位女子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动态

说自己无证驾驶

还调侃交警一年就出来四次

结果这个言论被交警看见了……

浙江省建德市一女子驾驶证扣留状态下发朋友圈晒“无证驾驶”,并调侃当地交警“一年出来四次,春夏秋冬各一次”。该朋友圈截图在当地流传,交警两个月后看到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



“无证驾驶的我,把车子停在交警面前,然后问他,菜市场怎么走啊?交警告知之后,他还提醒我,开车小心点,慢一点。”前段时间有这么一条微信朋友圈截图在建德市乾潭镇传播,发信息的女子还在评论区调侃,“乾潭交警一年出来四次,春夏秋冬各一次”。


这条2017年10月29日发布的朋友圈截图传着传着,1月3日被乾潭交警中队的民警看到了。尽管离事发时已经过去两个多月,民警还是决定:如果该女子是无证驾驶,绝不能姑息。



2018年1月9日,乾潭交警中队民警在日常设卡检查时发现了该女子驾驶的橘色吉普,驾驶员和微信中的自拍照是同一个人。经查,驾驶员洪某是乾潭镇人,1979年出生,从事个体经营工作。2017年5月,洪某因驾驶车辆超速50%以上被记满12分,目前仍处于驾驶证扣留状态。


经过交警的批评教育,洪某当即删除了朋友圈,并表达了悔过之意。针对洪某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交警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这下大家知道乱发言论的可怕了吧?

如果觉得这些事情真的还没什么的话

那不如看看这些……


随便在朋友圈、微博上diss警察或者其他人

明显就是把自己往火坑里推

要知道,网络非法外之地


所以看到这些,以后你还敢发朋友圈吗?

但是也要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应该

千万别在朋友圈发这些


不信谣不传谣

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

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

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

军事资料不发

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

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随意发布这些信息,

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民事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项,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增加了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