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
如今早已不是科幻电影里的场景
它离深圳人已经越来越近
近日,市交委发布了
《关于规范智能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无人驾驶马上要道路测试了?
深圳市关于规范智能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先明确一下智能驾驶车辆的定义
???
智能驾驶车辆是指在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机动车上装配智能驾驶系统的车辆,具备一定的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智能驾驶功能,由机器辅助人驾驶最终可由机器替代人来操作。
——智能驾驶车辆
①测试申请和审核
一
申请要求
1.测试主体是指需在本市开放测试道路上进行机动车辆智能驾驶相关科研、定型试验的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
2.测试主体为具有机动车辆智能驾驶技术及产品研发或生产能力的整车企业、改装车生产企业、零部件企业、电子信息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交通运输企业、科技类企业。
3.测试主体应取得联席工作小组办公室出具符合智能驾驶道路测试要求的评审意见。
4.测试主体应具备赔偿能力,应购买每车不低于五百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五百万元的智能驾驶道路测试事故赔偿保函。
5.测试主体应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参考附件1、附件2和附件3),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同时,相应测试车辆、测试驾驶人应达到测试基本要求。(所有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
二
办理流程
②测试管理
1.测试主体应按照有关规定,认可的路段范围和时段内进行道路测试。
2.测试主体必须按照规定,在测试车辆指定位置放置临时行驶车号牌并张贴“智能驾驶测试车辆”标识。
3.当测试车辆在“智能驾驶”模式运行时,测试驾驶人应当始终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及周围环境并做好随时接管的准备;
4.测试车辆在测试期间,不得搭载与测试无关的人员或者货物。
③事故处理和责任认定
1.在测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违法行为的,;测试驾驶人或者测试主体的行为构成犯罪的,。
2.由测试车辆全部或部分责任引起人员伤亡、车辆损毁等重大事故的,,,并认真进行整改,重新申请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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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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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打电话到83168202
或发邮件到yangdl@sztb.gov.cn
等等!
然而几乎就在深圳发布政策的同时
一辆无人驾驶车辆
在亚利桑那州撞倒一位女性行人并致其死亡!
Uber在事故后马上叫停了所有无人车测试
顿时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人认为应该停止智能驾驶的实验了
其实在深圳,无人驾驶测试甚至是上路早已经出现
在去年底,根据媒体报道
深圳一款智能公交车先后在
国乐科技园、南方科技大学、福田保税区
测试了4个月,累计测试历程5000公里
当时也引发了社会广泛热议
无人驾驶测试在即
你的想法是什么?
“技术难题很难解决,应该暂停所有测试”
@我们的奋斗:我反正是不看好这个领域的,硬件和软件但凡出一个bug,可能就是一条人命。
@糖糖糖糖棒棒棒:智能无人驾驶技术成熟度还早,至少十年内不能拿人的生命做实验!
@汤姆熊jimmy:反对无人驾驶技术被应用!一年会有多少起交通事故?
@圣赫勒拿的背影:无人驾驶即便测试完全没问题,那也只能证明在车况良好的情况下如此,但是如何排除车况变差等变量带来的影响?
“看好无人驾驶前景,不因一次事故全盘否定”
@一零二零在江城:总会有bug的,但如果将数据与普通驾驶对比的话,也许还是相对安全的。毕竟无人发展技术尚在发展中,未来仍旧是很乐观的。
@付强AIWAYS:希望此类事件不要导致政策的停滞甚至倒退,而是积极寻求解决的措施,在保护好人员的情况下发展无人驾驶技术。
@臧臧Kelley:人工智能发展希望有更高安全系数的测试方式
“无人驾驶道路责任应该划清”
@金鱼K先生:技术是一方面,伦理和责任划分是大事
@嘿-深海:现在情况还不了解,是不是有可能是新人违反交规了呢?
关于深圳开放智慧驾驶道路测试
关于无人驾驶技术未来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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