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别再做“沉默的羔羊”


2016年7月11日,武女士在弟弟的陪同下走进县妇联办公室,就自己受家暴问题寻求帮助。县妇联工作人员详细询问她的情况,并登记在案。

武女士和罗某2000年经人介绍后结婚,婚后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受到罗某的殴打,一开始她以为是二人结婚时没有感情基础,再加上当时家里经济紧张,和罗某慢慢培养感情,家里情况好了就不会打她了。后来罗外出搞工程,武在家操持家务伺候老人抚养孩子。家里的经济情况好了,罗开始在外沾花惹草,回到家看武不顺眼就会动手殴打。2016年7月6日,武遭到丈夫罗某殴打,致使身体受伤,于是她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并向县妇联求助。



在县妇联和派出所的帮助指引下,武保存了就医病历和相关证据。民警接到报警后,对事件进行调查取证,查明家庭暴力事实,认定这是一起家庭暴力案件,,于7月12日向罗某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要求他立即停止对武施暴,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事后回访,武再未受到罗某的家暴。



家暴看似很远,实则就在身边。面对家暴,受害者应该及时、勇敢地站出来,默默忍受、纵容意味着更深的伤害,软弱、不敢反抗只会促使对方更加肆无忌惮;社会中陈旧观念需要适时改变,让家庭内的施暴者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与此同时,法律的完善已明确家暴将不再是“家事”,而是触犯法律之事,使家暴处理将有法可依。

家和万事兴,无论在任何文化体系中,家庭暴力终是被人所唾弃,如今有了法律撑腰,要勇于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说不,遭遇家暴别再做“沉默的羔羊”,这样才能遏制这种丑恶的现象,避免让更多的人生活在家暴的阴影下。

反家暴不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更需要家暴受害人的自我成长,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们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受暴妇女敢于站出来对家暴说“不”,敢于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