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无证驾驶酿事故 铜川交警依法严处不姑息

2018年4月11日8时20分,:“玉华宫路政中队巡查三班巡查发现延西高速公路(G65W)花石崖隧道705KM+700M西安方向发生两车追尾事故,目前占用第一第二车道,请求出警。”

接警后玉华中队事故民警李耀辉、陈鑫迅速出动,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勘察施救。经调查查实,女子党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独自一人驾车从延安准备前往西安,7时40分行至延西高速公路(G65W)西安方向花石崖隧道705KM+700M处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占用一车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党某未及时按规定在事故车辆后方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引发二次交通事故,所幸两起事故均未造成人员伤亡。

依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未取得杋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处五百元罚款,驾驶营运载客汽车的处二千元罚款,驾驶其他机动车的处一千五百元罚款"及第二款:"有前款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由县级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之规定,经报大队法制部门审核并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对其作出处一千五百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经询问女子党某得知,其无证驾驶进入高速公路,本想着高速上没有交警就可以侥幸开到西安,万万没想到等待她的将是拘留所里的高墙。自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开展以来,玉华中队高度重视路面管控工作,以净化高速公路通行环境,全力以赴降事故为抓手,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执勤的勤务模式严查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发挥路警、监控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的整合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资源,为实现平安、畅通高速公路通行环境而不懈努力。

来源:铜川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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