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妇女节专刊】之三丨不做"沉默羔羊" 三分钟读懂反家暴法

什么是家庭暴力?

误区有哪些?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包括人身攻击暴力和言语暴力、冷暴力。它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通常人们对“家暴行为”存在以下四大误区

误区一:认为遭受家暴是一件丢人的事,“家丑不可外扬”。这种思想影响导致不少家暴受害人长期隐忍。

误区二:认为家暴施暴者只是脾气不好,一时冲动实施暴力,事后道歉后会自动改正。事实上,家庭暴力的本质是施暴者对受害人的权力控制行为,是根深蒂固的男权、父权思想导致的控制行为。特别是那些长期存在家庭暴力且不断升级的家庭,一定要深刻认识家庭暴力的本质,提高思想警惕,预防可能发生的悲剧。

误区三:认为离婚伤害孩子,不想离婚就只能忍受暴力。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家庭,不少有孩子的受害妇女选择长期默默忍受家庭暴力。导致长期目睹家庭暴力的孩子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形成受到更大伤害。按照《反家庭暴力法》,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与是否起诉离婚无关。

误区四: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暴力常常被看成是家务事,导致施暴者自以为有理,受害人不敢求助,相关部门不愿意管。《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不仅仅是家庭的责任。

《反家暴法》实施一周年

让我们一起对家暴行为

Say NO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强制报告、剥夺施暴人监护权等多项保护受害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制度,受害人及其家人都可以充分运用。具体包括:

——就近求助。向受害人或者加害人所在的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报警。,受害人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拨打110报警,要求警察制止家庭暴力,及时调查取证。如果受伤,还可以要求警察协助就医、鉴定伤情。

可以要求警察批评教育加害人并出具告诫书。。如果家暴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要求依法拘留施暴者,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禁止实施家暴外,人身安全保护令还可以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以及其他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措施。

——寻求临时庇护。如果被迫离家出走的,可以到政府设立的临时庇护场所获得临时生活帮助。

——申请法律援助。如果需要法律服务,可以向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如果起诉,、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起诉离婚,、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最后给大家po个视频

戳开三分钟读懂反家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