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全搜索
巴中日报旗下产品
就在前天(5月30日)
对一司机做出了
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
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司机接受处罚
2018年5月25日下午,。民警在登记川Y75XXX客运车辆时,闻到驾驶人说话时有酒味,怀疑该驾驶人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性机动车,便对驾驶人黄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的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性机动车。
经查询:违法驾驶人黄某某于5月25日饮酒后驾驶营运小客车,行经至S201线58KM+300M处被交警大队六中队执勤民警拦查,拦查时,该车还承载着7名学生,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被吊销驾驶证
这也是通江查处的
首例饮酒后驾驶营运车
5月30日,经大队研究决定
相关规定,对违法驾驶人黄某某
做出了上述处罚
处罚
,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机动车
会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害
为确保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
交警部门也将对酒后驾驶等
重大违法行为加强打击力度
持续为群众的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来源/四川通江
【如果你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bzwb2013,报料QQ群:246884406。】
你点的每一个
我都认真当成了喜欢